道路超限超載直接執法檢查站重點設計

介紹

貨車違法超載、超載,不僅破壞公路、橋樑設施,也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統計,卡車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80%以上與超限、超載運輸有關。

傳統超限超載運輸卡口模式執法效率低,易造成超限車輛漏檢現象,而直接執法檢測點管控模式依靠動態自動稱重檢測系統自動檢測、識別和篩選全天候對過往車輛進行通行,從而實現超限、超載車輛的精準高效能控制。為加強超載運輸行為治理,保障公路設施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道路超限直接執法制度逐步在高速公路全面推廣應用,公路超限治理取得顯著成效。結果,高速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5%以內,普通公路違法超限、超載現像也被有效遏止。

直接執行製度的框架

一、治理體系架構及職能

直接執法模式是指透過高速、精準的動態稱重設備自動採集過往車輛的重量等相關數據,從而判斷貨運車輛是否超載、超載,並依靠科技手段調取證據,事後通知並處理。

交通部組織建置全國網管資訊系統,省級系統資料互聯共享,為部際、省際業務協調提供支撐,有效監督國家治理和超級治理工作;省級計畫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部門組織建設,實現轄區內業務管理和服務功能,支援省、市、縣三級開展檢查、並與部級系統對接。

以浙江為例,全省網路化治理體係自上而下採用四層架構、三級管理,如下:

1)省級治理平台

發揮全省網路化治理體系六大平台的作用,分別為:基礎資料中心平台、資料交換平台、行政處罰平台、一次性違法輔助判斷平台、評鑑平台及統計分析展示平台。與省政府服務網連接,取得事項庫、裁量庫、執法人員庫,即時上報行政處罰辦理資訊;與交警系統對接,取得貨運車輛資訊及駕駛人資訊,複製違法超限運輸資訊;與運輸管理系統對接,取得運輸企業、貨運車輛等信息,複製違法超限運輸資訊;統一的文檔範本和治理站的基本資訊和黑名單/許可證管理;實現大件運輸一趟一罰的輔助裁決;對全省監測站運作狀況及超控業務運作進行考核評估;透過數據統計和分析,對全省的治理和超治理政策進行評估,為政策推出提供量化支撐;為各級治理工作提供相關法律法規支持,建立省、市、縣三級業務資料庫。

2)地級治理超級模組

負責轄區內業務基礎資訊綜合管理、超限資訊統計分析、本市執法檢查、案件行政覆核、業務部署、檢查考核等工作。

3)區縣治理超級模組

接收並儲存轄區內各類超限偵測場地及設施的資料(包括各類超限檢測資料、圖片、影片)。收集/審查/確認本地區違法超限數據,檔案歸檔,並在區縣進行相關統計、分析和展示。

4)直接執法檢查站

透過設置在道路上的動態稱重抓拍取證設備,取得過往卡車的重量、車牌等相關資訊。

2. 直接執行系統的構成與功能

直接執法系統現場設備(見圖1)主要包括自動稱重偵測設備、車輛抓拍辨識設備、違法行為通報設施、視訊監控設備等。

1)稱重設備:包括稱重感測器、稱重控制器(工業電腦)、汽車分配器等,應經過相關有資格的計量機構檢定,稱重結果可作為處罰依據。

2)高畫質辨識抓拍設備:用於擷取車輛的影像,包括車牌、車身狀況、車牌號碼以及可辨識車輛的顏色。

3)視訊監控設備:利用視訊監控設備取得卡車自動稱重檢測設備的過程,視訊監控設備所取得的監控資訊可作為證據。

4)資訊發佈設備:透過可變資訊板,可對已偵測超限的車輛即時發布超限通知,引導貨車司機到最近的卸貨地點卸貨。

AVCSDFB (1)

直接執法偵測點設計

項目選址

為提高殺傷力的有效性,應依照「總體規劃、統一佈局」的原則選擇直接執法檢查站,優先選擇具有以下特點的道路:

1)卡車嚴重超限或卡車必須通過道路;

2)與重點保護橋樑相連的道路;

3)省界、市界和其他行政區域交界道路;

4)車輛容易繞行的鄉村道路。

2. 稱重設施設計

2.1.動態汽車衡

動態汽車衡是一種自動稱重儀器,用於測量車輛通過時的縱向質量(毛重)、軸荷、軸組荷,主要有載重

該裝置由資料處理部分和顯示儀表組成,其中資料處理部分通常設計為控制櫃的形式。依載具的不同,動態汽車衡可分為車載式、軸重式、雙平台式、軸組式、多佈置組合式,平板式也可視為軸組式的範疇。載體的工作原理是測量載體承受輪胎載荷時的電信號,然後透過放大和訊號處理將其轉換為車輛的質量,可分為應變片式和石英晶體式兩大類類型。

在滿足檢測精度要求的情況下,應根據路況選擇合適的動態汽車衡,鼓勵使用高精度、低成本、符合標準的新技術稱重設備,可排隊並通過不間斷稱重檢測區域的卡車可準確分離。

2.2.外場設備部署

圖2為直接執行站典型佈置圖,表1為主要設備功能需求。當直接執行偵測點設置在單條路面時,應在整個道路斷面設置動態汽車衡,因條件無法在整個斷面設置的,可設置錯位等隔離設施。應增加駕駛和騎行的方式,避免車輛逃避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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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直接執行站典型示意圖

表 1. 關鍵裝置功能要求

設備名稱 主要功能要求:
1 動態汽車衡 可自動偵測車輛的時間、軸數、車速、單軸軸重、車貨總重、軸距等資訊;可透過貨運車輛準確區分排隊模式;可處理貨運車輛變換車道、超速等異常行駛狀態;可將前端卡車超限資訊即時傳輸至管理系統;可以滿足無人值守狀態下不間斷的全天候連續工作;應具備故障自我檢測功能
2 車牌識別採集設備 應配備補光燈或爆閃燈;可清楚捕捉車牌號,環保配置,建議使用三合一補光燈,避免光害;能夠以全幅 JPG 格式擷取貨運車輛號牌影像;應能拍攝1張正面高清圖片,根據圖片資訊應能清楚區分貨運車輛的車牌區域、車頭及駕駛室特徵、車頭顏色汽車的;車輛辨識抓拍設備應能從側面、尾部多個角度拍攝通過不間斷稱重檢測區域的車輛影像,並應能清楚區分貨運車輛的軸數、根據影像資訊判斷車身顏色、所運貨物的基本情況;車輛識別抓拍設備應具備故障自我檢測功能;異常事件捕捉裝置支援異常車輛穿越、壓實線偵測功能。
3 視訊監控設備 取證影像應至少為 200 萬像素,並且應防篡改。
4 資訊發佈設備 應能向超限車輛駕駛即時發布車輛超限偵測訊息,並能實現文字交替、滾動等顯示方式。

當偵測到車輛涉嫌超載時,將透過可變資訊牌顯示車牌,並將車輛引導至附近的超載運輸檢查點進行處理。資訊板與動態汽車衡的設定距離應滿足車輛視覺要求,建議根據路況選擇合適的可變資訊板類型和設定距離;當資訊板與動態汽車衡之間的距離因道路線形條件而無法滿足駕駛員的可視性要求時,建議限制卡車的行駛速度或調整資訊板LED顆粒的角度來改善駕駛員的可見時間。

3.減少稱重誤差的措施設計

根據處罰標準中超載劃分的要求,在運行速度1~80km/h的情況下,動態稱重中車輛和貨物的總重量應滿足精度等級10級的要求,且車輛總重約定真值的百分比不超過首次檢驗與後續檢驗的誤差

±5.00%,使用中測試誤差不超過±10.0%。

為了減少路面因素對稱重造成的誤差,直接執行站稱重設備前後影響稱重的區域的路面應符合下列要求:

1)路面的縱坡度不宜大於2%,橫向坡度不宜大於2%;

2)水泥路面時,回填水泥混凝土與現有水泥路面之間設置變形縫、拉桿和填料;

3)在瀝青路面上,回填水泥混凝土與現有瀝青面層之間採用坡度過渡。指揮執行站

選擇點應避免安裝在下列路段:

1)距平交道200m以內的路段;

2)路段車道變化數量;

3)立體交叉(空氣動力影響)及引橋(均勻性差)路段;

4)會對車輛產生動力影響的橋樑或其他結構物的路段;

5) 無線電發射站下方或附近的路段以及高壓電力線下方的鐵軌。

另外,為了減少車輛行駛行為造成的稱重誤差,在稱重環節應採取以下措施:

1)行駛車道為多車道時,車道分割線採用實線,禁止車輛變換車道;

2)當路段線形良好、易於超速時,在稱重檢測區域前設定貨車限速標誌;

3)為打擊遮擋車牌、逆行、排隊尾隨等故意逃避處罰的駕駛行為,可增設違法抓拍識別設備。

結論

綜上所述,直接執行檢測點的佈設應綜合考慮區域路網、道路條件及週邊環境後綜合確定,並根據安裝地點的道路情況進行減少誤差設計,以減少誤差。操作和維護過程中的錯誤。為了降低動態稱重施工成本,除了統籌規劃、合理選擇佈置點外,還需要明確管理權限,多部門、多角度協調管理,努力減少超載。從源頭看行為。

阿瓦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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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年3月9日